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五一”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和师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放假前,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醒师生遵纪守法,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要重点加强防盗抢、防诈骗、防火灾和防意外伤害等专题教育;结合春季各种传染病高发特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积极引导离校外出学生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不私自包车、不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重点加强教职工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驾车出行的教职工要严禁酒后驾车,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要提醒师生管理好自身财物,不要在办公场所、学生宿舍等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
二、做好隐患排查
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重点做好实验室、危险品仓库、财务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食堂、学生公寓、建筑工地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要落实好以楼幢为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相关单位应做好协调,防止人去楼空。由物业承担安保服务的楼幢,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管理。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三、强化值班工作
要认真落实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安全巡查。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不得迟报、瞒报、漏报。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校及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保卫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特此通知
扬 州 大 学
201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