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扬大委〔2014〕52号),深入落实《扬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安排,从第9周至第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1.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以及各门课程的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符合情况; 2.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3.教学督导情况与教学评估情况; 4.检查各教学班级出勤情况; 5.检查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 6.检查网络平台课程在教学中的使用情况,资源的更新情况; 7.检查实践环节教学质量情况; 8.检查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教育部和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进展状况; 9.检查省级及校级重点专业建设进展以及经费使用情况; 10.检查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情况;
11.检查研究性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进展;
12.检查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的研究进展与阶段性成果; 13.检查2014年立项的省重点教材的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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