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扬州大学推荐本科专业(类)负责人的通知要求,根据《扬州大学本科专业(类)负责人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和选聘程序,经个人申请、各专业系民主测评、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以下人选为专业负责人(或临时负责人)推荐人选,拟向学校推荐。
环境工程专业负责人 纪荣平
资源环境科学专业负责人 柏彦超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负责人 吴 军
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负责人 周晓见
环境科学专业负责人暂时空缺,推荐 王子波 老师为临时负责人。
公示期5月3日 ~ 5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分管领导或纪检员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分管副院长 丛海兵 87978636,13585249335
纪检员 王 艳 87979569,13511761346 |